炒得沸沸扬扬的“熊猫人”赵半狄起诉美国电影《功夫熊猫》发行方和制作方的一事,又有新的进展。由于种种原因,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并没有受理此案,而且没有出示相关的文字裁定文件,导致赵半狄不能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昨日,赵半狄表示,他并没有放弃,准备在收集好各方的意见后将会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令人意外的是,不少网友对朝阳区法院的不受理表示支持。有法律专家则建议,赵半狄可以求助和熊猫有密切联系的部门,让这些部门起诉《功夫熊猫》。
不受理原因
“与电影的利害关系不明显”
昨日下午,赵半狄在自己的博客上,发表了一篇名为《就‘功夫熊猫’的诉讼,朝阳法院耍赖!》的日记。根据日记内容了解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并没有受理赵半狄起诉《功夫熊猫》一案,而且还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出示文件。
随后,记者拨通了赵半狄的电话,他在电话向记者证实了朝阳区法院不受理“《功夫熊猫》的诉讼”一事。据赵半狄所说,朝阳区不受理此次诉讼主要有两个原因。“对方说我和《功夫熊猫》电影的利害关系不明显,即使是书面文件亦难足以证明《功夫熊猫》伤害了我。其次是“如何认定起诉人是在朝阳区受到伤害的?为什么要在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?”赵半狄说,“第一个问题,我说我可以提供更多的证据;第二个问题,我在朝阳区工作多年,是在这个区内知道这部电影的,那我当然在这个区内起诉了。”
“其实,让我最气愤的是,朝阳区法院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出示相关文件。”赵半狄激动地向记者说,“我翻阅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,里面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写明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,经审查,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认为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。我的律师告诉说,该《条例》里面“裁定”的含义,指的是法院出具正式书面答复。但现在对方没有出示。”赵半狄说,“没有朝阳区法院的拒绝立案的裁定书,我就不能向更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了。”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