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-IBM高校合作谅解备忘录精神,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IBM合作设立了面向残疾大学生的“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”项目,以鼓励残疾大学生自立自强,推动残疾大学生的人才培养工作。
2007年“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”项目继续实施,将在部分院校奖励从事计算机、电信、财经、英语专业的在校优秀残疾大学生,奖励金额分别为专科生人民币3000元/人,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/人,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/人。
“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”在个人申请基础上,由所在院(系)和学校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评选15名左右的奖学金获得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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